保监会:明年3月起保险支付“零现金”
时间:2008-11-18 08:51
超过千元需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收付费
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明年3月1日起,人身保险收付费将全面推行“零现金”制度。在营业场所之外缴纳保费、向消费者支付保险金超过1000元的都需要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收付费。
“这些年来,寿险行业发展迅速。一些地区也发生了营销员诈骗、挪用投保人保费等案件,由营销员经手现金是其中一个关键的风险隐患。”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有保险公司意识到了收付费风险并推出了内控管理方法,去年年底以来,湖南、辽宁和厦门等地也已经开始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
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需要健全收付费管理制度,保证收付费环节的资金安全。在营业场所内可以使用现金收付,但要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身份进行识别。而在营业场所之外的非现金收付要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账户信息,防止受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业务人员等个人控制。
此外,保险单据、印章使用也将严格规范,不允许混乱使用。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应严格单证领用管理,对单证领用数量和有效期进行控制,定期核销、定期盘点。印章的领取、交接、保管、使用和销毁,也要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防止被不良分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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