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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投资
保监会:交保费超1000元现金 明年需亲自办理
时间:2008-11-18 08:51

   无良保险推销员伸出的 “骗保”之手与您的钱袋之间,将新筑一道“防火墙”。

  记者昨日获悉,据保监会新规,从明年3月1日起,支付超过1000元的现金保费,须客户亲自办理。

  据了解,新规的出台,与近年来曝光的多起保险公司营销员骗保案件不无关系。

  昨天,保监会下发通知称,从2009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外通过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保费,依照保险合同单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超出1000元的保费,客户本人可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保监会发布的《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指出,收付费包括现金收付费和非现金收付费两种方式。现金收付费是指保险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以现金的形式收付费。非现金收付费是指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收付费。 

  根据通知,对于单次金额1000元以上保费,如果是现金支付,需要客户本人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客户如果不能前往,应采取诸如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办理。同时,保监会还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和保险营销员不得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不得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委托代领保险金;保险公司也要建立健全收付费管理制度,确保收付费环节资金安全。

  “我的客户中,起码一半的客户缴费方式要发生变化!”中国人寿(601628)代理人孙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多年来积累了大量客户,每年都要花大量时间处理客户的续保代收费服务,因此如果改变起来会比较困难,“不过,初衷是为了客户的利益,希望客户会了解!”孙女士表示,即使今后缴费方式发生改变,仍会提醒老客户及时缴费。

  上述通知还对保险单证管理、印章管理及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新规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闻背景

  截留保费案屡见不鲜

  长期以来,保险行业普遍采用保险营销员上门代收现金的服务方式,埋下不少隐患,保险代理人截留保费问题之前曾有过先例,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件是在2004年2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保险公司业务员侵吞保费并进行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据了解,保险代理人王某在从事保险代理期间,私自将代为收取的4名投保人的保费1.5万余元截留,占为己有。类似保险代理人截留保费的案件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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